最近,杭州西湖区一家大型商场,公示了该商场内所有预付费店铺名单及店铺租赁合同到期时间的信息。告示牌以“预付费卡消费风险告知书”为标题,公示了商场A座和B座所有预付费租户,还按照教培类和娱乐配套美业类进行分类公示清单。此举引发了网络热议。
商场公示“预付费卡消费风险告知书”,虽引发了一些争议,但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规范市场秩序。

商场公示的“预付费卡消费风险告知书” 潮新闻
在预付式消费中,商家跑路、消费者退款难等问题频发,已经成为群众身边的消费陷阱之一。不少消费者会轻信商家的五花八门的推销承诺,将大额资金预付给了商家,结果上当受骗,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事先不了解商家的真实底细。而如今商场公示相关信息,能让消费者清楚店铺经营期限,有助于其判断商家稳定性,理性选择充值消费,降低踩坑风险,这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有效保护。如果只有三个月的租期,商家却要求收三年的预付费,消费者对商家的经营风险就要打一个问号了。
其实,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中就明确了“信息公示”: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等显著位置公示体育健身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经营场所租赁期限等信息,还需向消费者出具书面告知,提示预付款风险。
有观点认为,店铺租赁到期时间涉及“商业机密”,虽商场称公示前已征得商家同意,但仍可能让部分商家担忧,尤其对经营困难商家,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顾虑,影响其经营,进而给商家带来压力。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需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商品或服务内容、价款、退款方式等事项。办卡前,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商家信用,查看其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了解经营状况。
可见,消费者对有预付费的商家(商铺)名称、位置和当前合同到期日信息的掌握了解,是有法可依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应有之义。这种信息公示对商家无疑形成了一定约束,从而更规范经营,减少随意关门、卷款跑路等不良行为,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
商场(出租人)作为管理方,公示预付费店铺相关信息是履行管理责任的表现。这就倒逼商场(出租人)通过国家相关信用系统查询商家信誉,对开业酬宾期短、频繁促销的商家需要保持谨慎,不能只顾租金,不对消费者的权益负责。商场对租户商家“从严把关”,可减少因商家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提升商场自身口碑和形象,增强消费者对商场的信任。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出现商家“逃路”,而商场(出租人)“与我无关”,让消费者投诉无门的乱象。
商家信息透明化是好事,消费者充值更安心,商家也能赢得更多信任。国家政策层面上,一直在强调促消费,透明消费是放心消费的重要保障。希望类似的商场公示预付费商家的租赁期等关键信息,能成为常态,成为标配,也为规范预付式消费的政策措施等提供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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